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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死刑后多长时间执行 拐儿童判死刑吗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5日 来源:醴陵刑事律师
[导读]:   匡宇律师,醴陵刑事律师,,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

  匡宇律师,醴陵刑事律师,,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判处死刑后多长时间执行

判处死刑后多长时间执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要执行死刑的,下级法院收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七日内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要执行死刑的,下级法院收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七日内执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拐儿童判死刑吗

拐儿童判死刑吗


有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241、242条对拐卖儿童罪有如下表述:


第240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242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27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会判死刑的,大家对于拐卖儿童的处罚应该要清楚,不要认为拐卖儿童的危害不大。想要去追究拐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的,让他们受到死刑或其他处罚,可以通过在线咨询律师自己该怎么样应对这类行为。




死刑缓期又犯新罪的怎么办

死刑缓期又犯新罪的怎么处理


死缓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制度,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由于法律上的一些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对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在判决生效2年内,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罪表现,在这期间没有再犯罪,就不再执行死刑,而改为无期徒刑,如若在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犯罪分子在2年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立即执行死刑,但过失犯罪的除外.所以,在2年内没有故意犯罪的就不会执行死刑.




死缓制度功能评价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以前又犯新罪的,不能视为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对这种罪犯,应依照刑法予以减刑,然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起诉、审判,作出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新罪判处死刑的,才能执行死刑。


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从字面上看,其前景应该是执行死刑为常态,不执行死刑为例外;既然是“缓期”,给人的印象是执行死刑只是暂缓而已,除特殊情况,二年后被判处的对象一般将被执行死刑,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据了解,多年来特别是刑诉法修改以来,虽然法院每年判处死缓的案例并不少,但因犯罪分子在二年考验期故意犯罪而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件,却廖廖无己。正如一些论者所言——从司法实践看,被判处死缓两年期满,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得到了减刑。真正抗拒改造被执行死刑是极个别的。


因为犯罪分子很清楚,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只要自己搭上了死缓这班车,实际上无异于未被判处死刑,随之而来的还有减刑、保外等等更如意的前景。试想,罪恶深重、依法应处以极刑的犯罪分子每每抱有这样的心理动机对待自己的严重罪行,刑罚对罪犯固有的教育改造功能以及罚当其罪产生的社会预防功能又岂能不大打折扣,进而潜移默化地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实行缓期期间再犯新罪的往往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一类犯罪,毕竟不管再次犯罪是属于什么类型前期犯罪已经是属于死缓,;建议当事人最好还是及时联系相关专业律师帮忙进行处理,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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